
日价格发〔2017〕15号
日照水库管理局、东港区马陵水库管理局:
为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,保证水库管理及工程调水单位正常运行,根据《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》、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、《山东省定价目录》等政策规定,水库原水价格调整方案经市政府第13次常会会议研究通过,现将水库原水价格调整如下:
一、因“沭水东调”和水库增容工程运行成本费用增加,日照水库、马陵水库供使用原水的工业企业原水价格调整为0.675元/立方米。
二、日照水库、马陵水库供自来水厂用水价格仍按0.17元/立方米执行。
三、供水计量点为日照水库、马陵水库放水洞取水口。
四、根据2015年《日照市水价改革方案》关于实行下游终端水价与上游同向联动机制的规定,现行工业企业使用水库原水的终端用水价格同步同幅上调。城市自来水供非居民供水价格本次不作调整。
五、执行时间:自2017年12月1日抄见量起执行。
日照市物价局 日照市水利局
2017年10月26日